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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湾地区进口产品清关如何享受0关税优惠
2016-5-7 10:24:48 点击:

进口顾问:胡昊天  

     咨询热线:15762274688(全天)  

     QQ:285071425

 

    伴随着台湾和大陆海峡两岸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一切都在朝着更加令人期待的方向发展着。在这个局面下,两岸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和利好政策,这也极大的促进了双方的经济往来改善了彼此的商业环境,带来了更多的共同利益与发展。

根据海关总署第20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进口清关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的原产地证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台湾签证机构在货物申报出口前签发;

(二)在有效期内;

(三)以附件1规定的格式正确填制、署名和盖章;

(五)仅有一份正本,并且具有单一证书编号;

(六)所列的货物为同一批次的进口货物,项数不超过20项;

(七)一份进口报关单上所列货物对应一份原产地证书

二、在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时,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本身既不构成货物物质成分、也不成为货物组成部件的下列材料或者物品,其原产地不影响货物进口清关中原产地的确定:

  (一)燃料、能源、催化剂及溶剂;

  (二)用于测试或者检验货物的设备、装置及相关用品;

 (三)手套、眼镜、鞋靴、衣服、安全设备及用品;

 (四)工具及模具;

 (五)用于维护设备和建筑的备用零件及材料;

  (六)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材料或者物品。

 

   最后,台湾货物进口清关大陆的话,需要出具台湾地区原产地证书。 其格式如下图所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ECFA证书。我们的操作团队拥有多年丰富的进口报关经验,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最适当的进口物流方案及专业的进口操作。公司针对每一位客户,采取专人全方位跟踪式服务,从商务谈判,到操作信息反馈,再到后期延伸服务,争取让每一位和我们合作的客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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